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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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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概況:湖北經濟學院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干,文學、法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相關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省會武漢市,坐落在風景秀麗的湯遜湖畔,占地面積2200畝,校舍建筑面積61.92萬平方米。圖書館建筑面積4.5萬平方米,為湖北省高校單體面積最大的圖書館。
辦學規模: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6萬人。
辦學思想:以培養具有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特色興校、改革活校戰略,努力將我校建設成為規模適度、結構合理、質量較高、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財經類教學型大學。
學科專業:現設經濟學系、國際貿易學院、金融學院、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院、會計學院、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信息管理學院、法學系、社會科學系、藝術學院、新聞傳播學系、外國語學院、統計與應用數學系、計算機學院、電子工程系、體育系等17個本科教學單位,開辦38個本科專業;設有湖北學位與學科建設研究中心、湖北金融發展與金融安全研究中心、湖北物流發展研究中心、湖北教育經濟研究所、湖北典當研究所、鄂菜烹飪研究所、湖北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監測評估中心、湖北數據與分析中心、湖北縣域經濟研究院等20多個教研、科研機構。
師資隊伍:學校擁有一支結構合理、事業心強、充滿活力、水平較高的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796人,其中:“楚天學者計劃”特聘教授4人、講座教授4人、主講教授1人,國家級學科帶頭人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和省政府津貼的專家12人,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人,湖北省跨世紀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干4人,湖北省新世紀高層次人才工程第二層次人選3人,教授85人、副教授272人,一大批中青年學科帶頭人活躍在教學科研第一線,并在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領域嶄露頭角。
教學實踐:以培養有思想、有能力的實踐、實用、實干型人才為目標,積極推進教學改革。通過舉辦實驗班、特色班,探索大眾化教育格局下精英化教學模式,通過實施校企合作“訂單式教育”,探索專業與就業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通過對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體育等基礎課程實行分級分項教學,滿足學生多樣化、個性化發展需求。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3個,省級品牌專業4個,省級精品課程11門,省級優秀教學團隊2個,省級實驗示范中心3個,大學生創新活動基地1個,建有金融投資實驗室、電子商務實驗室等各類專業實驗室44個,教學實踐和實習就業基地158個。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科學研究:建校10年來,我校共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1071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9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4項,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項目43項,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項目14項,省部級項目86項。教師在各類權威期刊發表學術論文9800余篇。獲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33項。獲批 6個湖北省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科技創新團隊,獲批6個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湖北經濟學院》學報入選全國百強社科學報、全國人文社科學報核心期刊,在國內外公開發行。
交流合作:與法國格勒諾貝爾第二大學、美國蒙哥馬利奧本大學合作建設孔子學院。與澳大利亞斯威本科技大學開展專科合作辦學,2013年本科招生專業為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美合作辦學項目),專科招生專業為金融管理與實務和會計(注冊會計師)(中澳合作辦學項目)。學校與英、美、法、日等國家多所著名大學簽署了合作協議,開展“2+2”、“3+1”等本科交換項目以及“4+2”、“3+1+2”等碩士預科項目。
? ? 咨詢電話:027-81973869、81973870
周邊環境
http://www.hbue.edu.cn/structure/photo/xyfg/xyfg.jsp
通訊地址
1、學校地址:武漢市江夏藏龍島開發區楊橋湖大道8號 430205 2、學校網址:http://www.hbue.edu.cn 3、咨詢電話:027-81973869、027-81973870 4、招生咨詢、錄取信息發布、錄取結果查詢網址:http://zsjy.hbue.edu.cn
聯系電話
027-81973869,81973870
高校招生章程-?湖北經濟學院
湖北經濟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經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
一、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工作程序,特制訂本章程。
2.學校名稱:湖北經濟學院
國標代碼:11600
辦學性質:全日制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藏龍島楊橋湖大道8號
學校網址:http://www.hbue.edu.cn。
3.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擇優錄取,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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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機構
4.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紀委書記、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5.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6.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咨詢建議和民主監督,維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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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計劃
7.學校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在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計劃。
8.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有關規定,學校適當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平行志愿投檔出現的同分現象和緩解生源不平衡等情況(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踴躍、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市)。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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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錄取規則
9.調檔比例
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2B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及以上)。
10.專業安排
(1)內蒙古自治區:
進檔考生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排序錄取。
(2)江蘇省:
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排序錄取。
(3)浙江省:
實行“專業(類)+院校”投檔模式,進檔考生直接按所投專業(類)進行錄取。
(4)其它省份:
對進檔考生根據其投檔成績、并參考專業志愿順序,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辦法擇優錄取。
所有招生省份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在考生專業志愿服從調劑的前提下,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若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考生電子檔案中未明確注明是否服從專業調劑的,一律視為服從專業調劑;考生電子檔案中所有專業志愿為空時,無論是否服從調劑,均視為考生認可學校當年有招生計劃的任一專業,在有專業志愿考生專業安排完后再進行專業分配,調劑到未錄滿專業。
若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投檔成績或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以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作為參考進行排名擇優錄取。
11.美術類招生
學校認可各省專業統(聯)考成績,按考生排序成績(排序成績換算標準:排序成績=省專業統(聯)考成績*60%+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40%。),實行“分數優先”的辦法擇優錄取,若省級考試招生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投檔排序規則及規定的錄取規則,則按其規定執行。
12.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按學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簡章規定的辦法和本章程規定執行,原則錄取專業為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
13.大類招生
經濟學類(含經濟學、商務經濟學)、金融學類(含金融學、投資學、保險學)、財政學類(含財政學、稅收學)、公共管理類(含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工商管理類(含市場營銷、工商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管理類(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含工程管理、工程造價)、新聞傳播學類(含新聞學、網絡與新媒體)、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商務英語)、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三個專業按會計學專業實施大類專業招生。
上述按大類招生專業,第一、二學年按專業大類培養,第三、四學年根據學生平時綜合成績和志愿進行專業分流,分專業培養(不同專業類專業分流時間根據人才培養方案可適當調整)。
14.外語語種
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中美合作辦學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口語不作要求(省級招辦另有規定除外);其他專業不限應試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教學。
15.政策加分
認可各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性加分,但最高分值不得超過20分,對加分投檔考生,將以加分后的分數進行專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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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專業錄取要求
16.金融學(國際金融試驗班)報考要求:數學、英語成績均不低于110分(150分制)。
17.商務英語(會計特色班)雙學位專業除按要求每學年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常規性費用外,還須在新生入學報到期間一次性繳納會計學專業管理學學士雙學位輔修課程學分(50學分)費用5000元/生;錄取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
18.金融學(拔尖創新班)、金融學(農銀班)、經濟學(數理金融試驗班)、會計學(國際注冊會計師(ACCA))、會計學(國際管理會計師(CIMA)):新生報到后在相關專業的新生中按規定條件和程序進行選拔。
19.中美合作辦學項目:該專業實行分類投檔,只招收英語語種和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進檔考生不能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學費標準:250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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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體檢要求
20.所有專業報考及錄取體檢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錄取后,經體檢復查,如發現高考體檢項目中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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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入學與復查
21.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因故不能按期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一般假期為一周,因不可抗拒原因需延長假期的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2.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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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收費與資助
23.2019級新生實行學分制收費(中美合作辦學項目、部分特殊選拔項目等除外),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按湖北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困、勵志、獎優”學生獎助體系:品學兼優學生可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藏龍學子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享受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及參加勤工助學等,獎助面超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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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轉專業與輔修專業
24.學校充分尊重在校學生選擇專業、課程、學習時間與學習方式的權利,學生進校后在第一學期或第三學期有一次申請轉專業機會,學生轉專業需求基本得到滿足。
25.學校為有志于跨學科專業輔修的學生提供輔修課程。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滿輔修專業所規定的學分,可申請輔修專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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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學歷與學位
26.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27.在校學生可申請輔修本校雙學位,修滿規定課程及學分,學校授予輔修專業學士學位。
在校學生可參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10所南湖片區高校組成的“南湖十校聯合辦學”輔修雙學位學習,修滿規定課程及學分,由相應高校授予輔修專業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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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則
28.學校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發布招生信息、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介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29.本章程自印發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有的招生工作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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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系方式
辦公電話:027-81973717
咨詢電話:027-81973869
學校網址:http://www.hbu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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